2014年6月26日 星期四


看到有些朋友支持「方仰寧局長的辛勞」。然而這種轉向,是否有些廉價?

想起百年以前,美國南方黑奴覺醒,認為自己是自由人,所以挺身反抗,卻也有一群同胞,覺得這些人在破壞社會安寧,幫忙白人主子修理他們。

要注意:「支持方局長的辛勞」;和「支持警察夥伴的辛勞」是兩回事。

一個人爭取自由叫做違法;一群人違法是爭取自由。

引起昨晚民眾自然聚集的原因。
不正是方局長前後不一的言行,甚至濫用解釋法條有關:
逕行驅離合法申請集會的公投盟,更別提過去對待社運人士的豐功偉業。
(延伸閱讀:集遊黑名單,違法也違憲http://goo.gl/9kto60
陳為廷:方仰寧過去對弱勢、社運的違法鎮壓http://goo.gl/2qTAQR)。

怎樣健忘的民眾,也別忘了,就在幾天前,是誰對相對理性的學生或手無寸鐵的老人,祭出霹靂手段;而當黑道白狼聚集一堆刺龍刺鳳的「民眾」「路過」時,所謂「勇猛」的方局長可不敢動任何一根棍子,只敢嘴上爭雄。
(延伸閱讀:「只是路過不是集會」 北市府:白狼不違法http://goo.gl/2qTAQR)
但別流於情緒,讓他負起唯一責任。畢竟在科層化的公務體系中,沒有「上意」允許或壓迫,小小分局長能敢如此嗎?

好笑的是,在這場紛亂中,真正「對事不對人」的,反而是被媒體和政客轉移成箭靶的洪同學。

說穿了。

從日據時代到戒嚴時期,警察作為政府打手的形象,深植台灣人的共同記憶,甚至老一輩還會用:「警察大人要來抓你了。」做為威脅小孩子要乖的話語。縱使民主開放後,形象漸漸扭轉,近年警大更躍升成高中生的首選之一,但誰敢說,心中沒有一點陰影?

看著被政府架構綁架、和人民心底反感的這群基層員警。
很難想像會有誰站出來,替這群警界的基層,捍衛勞動權、組織工會;更希望全民正視警察超時工作、又替政府背負罵名的窘境?

正是被少數不肖警察運用公權力披露住址電話的「洪崇晏」。

(延伸閱讀:站出來捍衛警察勞動權的洪同學:http://goo.gl/sfz528
濫用權力洩漏個資的某些員警:http://goo.gl/ho13UM

若昨晚,他沒有挺身出來,負起一個不需要負起的責,更不受控的群眾。
會不會發生另一次「中壢事件」?!
(延伸閱讀:洪崇晏在我旁邊http://disp.cc/b/18-7ypb)

方局長辛苦了。但作為人民保母的指揮,是否發自內心理解民權與法治的平衡?或仍困惑於,怎會過去管用的那套,卻導致今日的窘迫?

社會的潮流從不停滯,縱使看文章的當下,即刻成為過去。

基層警察辛苦了,沒有你們,社會不會穩定運作。
抗爭民眾辛苦了,沒有你們,社會不能更加進步。

相對英、法、美三個民主的先驅,發展已達數百年。但台灣作為華人世界最民主的國家,也不過解放二十多年...
很多人還在酣睡,但不少公民已經醒來,自省民主、法治、人權的關係。

警察、民眾絕非敵人。我們該注意的是:利用歷史矛盾,激化情緒,準備收割利益的政客、媒體。

我們該互相提醒,在這座蕞爾小島上,我們都不是對立的一方,所有多元的觀點,都是為了貢獻在這塊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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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胞須團結,團結真有力」---蔣渭水醫師 1891-1931

2014年4月3日 星期四

台灣的新戒嚴型態

國語日報,一份過去伴隨許多人童年的純真,一份現在當權者洗腦孩子的工具。

曾經以為:台灣已經解嚴20多年。
雖然大家對目前的民主制度仍有分歧,至少我們都在島上呼吸自由的空氣。

總統日前接見AIT前主席卜睿哲時,居然信誓旦旦對外賓說,要把抗議學生,依「強佔公署罪」移送。

「強佔公署罪」是動員戡亂時期,懲治盜匪條例中,屬於「唯一死刑」的刑罰,用來整肅異己和壓迫人民言論。

但民主國家認定:相對於龐大國家機器,法律應特別保護當然弱勢的人民。
當公民被壓迫、窮盡救濟手段,以致不得不佔領公署,引起公共輿論重視,屬於公民的權利。所以十多年前,廢除此惡法,是台灣社會的大事。

連我這個外行人,去年上法律學分時,老師也特別提過此概念和修法歷史緣由。

號稱畢業於哈佛法學院、前任法務部長的總統,先不論他的學經歷是靠升學加分或甲種特考而來,卻理所當然地說出此話...

我以為台灣解嚴了,但總統
還在戒嚴。
相片:洗腦要從小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