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3日 星期四

台灣的新戒嚴型態

國語日報,一份過去伴隨許多人童年的純真,一份現在當權者洗腦孩子的工具。

曾經以為:台灣已經解嚴20多年。
雖然大家對目前的民主制度仍有分歧,至少我們都在島上呼吸自由的空氣。

總統日前接見AIT前主席卜睿哲時,居然信誓旦旦對外賓說,要把抗議學生,依「強佔公署罪」移送。

「強佔公署罪」是動員戡亂時期,懲治盜匪條例中,屬於「唯一死刑」的刑罰,用來整肅異己和壓迫人民言論。

但民主國家認定:相對於龐大國家機器,法律應特別保護當然弱勢的人民。
當公民被壓迫、窮盡救濟手段,以致不得不佔領公署,引起公共輿論重視,屬於公民的權利。所以十多年前,廢除此惡法,是台灣社會的大事。

連我這個外行人,去年上法律學分時,老師也特別提過此概念和修法歷史緣由。

號稱畢業於哈佛法學院、前任法務部長的總統,先不論他的學經歷是靠升學加分或甲種特考而來,卻理所當然地說出此話...

我以為台灣解嚴了,但總統
還在戒嚴。
相片:洗腦要從小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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