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6日 星期四


看到有些朋友支持「方仰寧局長的辛勞」。然而這種轉向,是否有些廉價?

想起百年以前,美國南方黑奴覺醒,認為自己是自由人,所以挺身反抗,卻也有一群同胞,覺得這些人在破壞社會安寧,幫忙白人主子修理他們。

要注意:「支持方局長的辛勞」;和「支持警察夥伴的辛勞」是兩回事。

一個人爭取自由叫做違法;一群人違法是爭取自由。

引起昨晚民眾自然聚集的原因。
不正是方局長前後不一的言行,甚至濫用解釋法條有關:
逕行驅離合法申請集會的公投盟,更別提過去對待社運人士的豐功偉業。
(延伸閱讀:集遊黑名單,違法也違憲http://goo.gl/9kto60
陳為廷:方仰寧過去對弱勢、社運的違法鎮壓http://goo.gl/2qTAQR)。

怎樣健忘的民眾,也別忘了,就在幾天前,是誰對相對理性的學生或手無寸鐵的老人,祭出霹靂手段;而當黑道白狼聚集一堆刺龍刺鳳的「民眾」「路過」時,所謂「勇猛」的方局長可不敢動任何一根棍子,只敢嘴上爭雄。
(延伸閱讀:「只是路過不是集會」 北市府:白狼不違法http://goo.gl/2qTAQR)
但別流於情緒,讓他負起唯一責任。畢竟在科層化的公務體系中,沒有「上意」允許或壓迫,小小分局長能敢如此嗎?

好笑的是,在這場紛亂中,真正「對事不對人」的,反而是被媒體和政客轉移成箭靶的洪同學。

說穿了。

從日據時代到戒嚴時期,警察作為政府打手的形象,深植台灣人的共同記憶,甚至老一輩還會用:「警察大人要來抓你了。」做為威脅小孩子要乖的話語。縱使民主開放後,形象漸漸扭轉,近年警大更躍升成高中生的首選之一,但誰敢說,心中沒有一點陰影?

看著被政府架構綁架、和人民心底反感的這群基層員警。
很難想像會有誰站出來,替這群警界的基層,捍衛勞動權、組織工會;更希望全民正視警察超時工作、又替政府背負罵名的窘境?

正是被少數不肖警察運用公權力披露住址電話的「洪崇晏」。

(延伸閱讀:站出來捍衛警察勞動權的洪同學:http://goo.gl/sfz528
濫用權力洩漏個資的某些員警:http://goo.gl/ho13UM

若昨晚,他沒有挺身出來,負起一個不需要負起的責,更不受控的群眾。
會不會發生另一次「中壢事件」?!
(延伸閱讀:洪崇晏在我旁邊http://disp.cc/b/18-7ypb)

方局長辛苦了。但作為人民保母的指揮,是否發自內心理解民權與法治的平衡?或仍困惑於,怎會過去管用的那套,卻導致今日的窘迫?

社會的潮流從不停滯,縱使看文章的當下,即刻成為過去。

基層警察辛苦了,沒有你們,社會不會穩定運作。
抗爭民眾辛苦了,沒有你們,社會不能更加進步。

相對英、法、美三個民主的先驅,發展已達數百年。但台灣作為華人世界最民主的國家,也不過解放二十多年...
很多人還在酣睡,但不少公民已經醒來,自省民主、法治、人權的關係。

警察、民眾絕非敵人。我們該注意的是:利用歷史矛盾,激化情緒,準備收割利益的政客、媒體。

我們該互相提醒,在這座蕞爾小島上,我們都不是對立的一方,所有多元的觀點,都是為了貢獻在這塊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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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胞須團結,團結真有力」---蔣渭水醫師 1891-1931

2014年4月3日 星期四

台灣的新戒嚴型態

國語日報,一份過去伴隨許多人童年的純真,一份現在當權者洗腦孩子的工具。

曾經以為:台灣已經解嚴20多年。
雖然大家對目前的民主制度仍有分歧,至少我們都在島上呼吸自由的空氣。

總統日前接見AIT前主席卜睿哲時,居然信誓旦旦對外賓說,要把抗議學生,依「強佔公署罪」移送。

「強佔公署罪」是動員戡亂時期,懲治盜匪條例中,屬於「唯一死刑」的刑罰,用來整肅異己和壓迫人民言論。

但民主國家認定:相對於龐大國家機器,法律應特別保護當然弱勢的人民。
當公民被壓迫、窮盡救濟手段,以致不得不佔領公署,引起公共輿論重視,屬於公民的權利。所以十多年前,廢除此惡法,是台灣社會的大事。

連我這個外行人,去年上法律學分時,老師也特別提過此概念和修法歷史緣由。

號稱畢業於哈佛法學院、前任法務部長的總統,先不論他的學經歷是靠升學加分或甲種特考而來,卻理所當然地說出此話...

我以為台灣解嚴了,但總統
還在戒嚴。
相片:洗腦要從小開始...

2013年12月9日 星期一

學醫沒有捷徑

最近的波波醫死病患的事件,讓人痛心,但不意外。

枉死的吳姓婦人喊道:『媽媽,我要走了。』
但雙手又用盡所有對生命的依戀,緊抓著床邊的母親不放。

折磨了8小時,呼叫了數次,居然叫不起那位波波intern,起身到場診察。僅用『電話了解』,便可判斷『症狀緩解』。

這種輕鬆的值班方式,綜觀全台,所有國內的醫牙實習醫師,真是前所未聞。

現在出事了!該名波波intern,又自稱『打擊過重,心理崩潰

到底是怎樣的制度,讓一個未受良好訓練和沉穩心智的人,可以披上白袍,操弄別人的生命?

讓人更感髮指,並不單純是醫療處置的問題,而是社會的公共利益,一次次受到權貴份子分食。

國民政府遷至台灣,兵荒馬亂之際,許多人偽造學歷,或經由特殊管道,直接由軍轉醫。當時更是密醫橫行(像是齒模工私下執行牙醫師業務)。

好不容易經過數十年撥亂反正,才讓西醫、牙醫走向正常化的學院教育,經由全國嚴格選材,招收最優秀的學生進行訓練,確認醫師素質。中醫也在前幾年廢除『特考制度』回到正軌。
高品質的醫、牙、中醫師,讓台灣在亞洲、甚至世界創造傲人醫學成就。

如今,卻有人利用東歐國家加入歐盟、以及歐豬五國因為經濟崩潰,開始販賣學歷的法規漏洞,進行階級複製。

前幾年國外醫牙學生問題剛引爆時,有人開玩笑:
『沒有500分,有500萬也能當醫師了』

看見醫師、牙醫師公會雜誌,裡面許多仲介到國外唸書的廣告,自問
什麼時候,守護生命和健康的責任,竟然讓權貴,僅用金錢,便可繞過重重的競爭,輕易地穿上白袍?

數年前和信醫院院長-黃達夫醫師回應一位高中生的提問:『我很有愛心,但怕考不上醫師要怎麼辦?』

黃院長回答:『那你就一次次、一年年的嘗試,堅持信念直到考上為止。』


是阿!一次次、一年年.....多少人的信念是如此堅定。

反觀,連指考學測的門檻都達不到;委身重考班數年,只求白袍加身的勇氣都沒有。能否成為合格醫師?

這個問號,我想留給大眾解答。
只是這個空格得用一條條真正的生命填上。

〈自由廣場〉這些年輕醫師學到什麼?

2013年9月13日 星期五

毒樹果實理論-淺評馬王9月政爭的法律原理

讀過法律會發現,敘述政府執行公權力的條文之後,總伴隨弱勢、公民的保障條款。
因為國家機器掌握龐大資源,能夠監控人民的一舉一動;雖然是打擊犯罪的利器,但埋下公民失去自由的風險,因此要給予節制。

美國憲法與證據搜縮的限縮
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禁止政府公務人員從事直接或間接的『不合理』搜索及扣押。」
如何判斷『不合理』?需要法院在累積判例後,作為公益與私益間衡平的依據。
而法院判定搜索行為是否違憲時,需依照「檢核表」判斷是否達到違反的要件:
是否為1.政府的行為。2.搜索與扣押(包含監聽)。3.侵害合理的隱私權。
而非隨意適用。

例如:美國的公立學校教師雖然沒有聲請搜索票,但逕行搜查學生書包後發現毒品,依照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依然有證據力。因為法院衡平後認定,這是維護師生安全的必要手段。

後來經判例擴充:修正條文第四條的效力變成:政府以任何違憲方式取得的證據,不得提供法院作審辦的依據。(無證據力)大家耳熟能詳的「毒樹果實理論」的法律根本就是由此發根。

毒樹果實理論與台灣法治
定義:透過違法蒐集的第一次證據(毒樹),基於該違法證據再合法取得的其他證據(第二次證據或衍生證據),則如同從毒樹長出來的毒果,失去證據力。

然而毒樹果實理論是英美法制的舶來品,最高法院96台上4177號判決明確指出:我國並未具體引用。

但我國有無類似的法律保障呢?

翻開刑事訴訟158-4條明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實施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務員因違背法定程序取得之證據,其有無證據能力之認定,應審酌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屬於相對排除。

具體而言,縱使合法的偵查證據,概念源自早先的違法證據,只要後續的調查為個別獨立,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便沒有毒果的問題。

王金平關說疑雲與法律觀察
9月政爭,王院長除了聲明自己的清白外,更指出特偵組的違法監聽,是毒樹果實
並向地院提出「假處分」,凍結國民黨開除黨籍與立院註銷立委資格的行為。幾年前,前立委許舒博也用過此種程序,成功避開黨紀的衝擊。

但我國的刑事訴訟法著重「權衡」。法官如何裁量很重要。

有趣的是,審辦長張瑜鳳在開庭前表示:「法律落實到社會上實踐時,不會離開人性。」「唯有國家安全、安定,法院的認事適法,才有意義。」大概是基於我國的立法基礎而論。

此外另一觀察重點是憲法44、57明定:總統得以協調院長會商,解決爭執、行政院對立法院(民意機構)負責,並尊重之。

當前政府推動服務貿易協定核四公投,均在立法院受阻。總統若以黨主席的身分,用比政府命令還低的法人團體內規,撼動憲法保障的立法院,是否本末倒置,危害國家的基本穩定?

由此觀之,地院審判長的心證,很可能會傾向裁定「假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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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09.13下午,台北地院裁定假處分成立,王金平院長得暫時維持黨員身分,以不分區立委行立院事務。





2013年9月8日 星期日

人生分歧點?從醫,抑或從教?

在PTT上,有某網友提問:『醫學系畢業後,更改跑到,往國高中擔任教師發展如何?』
這篇躊躇,不禁想起自己以及旁人的經歷。

小弟是93年考入師大。

幸運的是,當年的指考原始分數,勉強勾上牙醫系的最後一個志願,
但因為國中時,受到一位教師在課堂上鼓勵,啟發一輩子對生物的興趣。
深深地體悟到:『一位好的教師,真的會影響人一輩子!』
從此以教育為職志。


記得畢業後的實習教師分享會,有位師大的學姊,原本畢業自某醫學系。
當年也想擔任教師,但傳統觀念甚重的家人期待她從醫。在雙方僵持下,父母允諾:
『等她完成醫學系的學業考取醫師執照,還想當教師的話,我們不會阻止!』

七年一瞬,當學姊考取醫師執照的同時,也和父母告知:『你們的心願已了,該讓我走自己的路。』

而後考取師大研究所,補修完所有學分和教育實習,以桃園區聯召榜首之姿,加入教師的行列!

無獨有偶,下一屆也有位醫師學弟,選擇重考進入師大生科,接受完整的生物教師訓練。98的學弟妹都開玩笑:稱呼他為班醫。

我建議PTT的那位版友,若對教師真有興趣
不妨考取師大科教所,補修學分:
一來:可取得碩士學歷,對於教甄有加分作用。
二來:師大科教所和師大理學院各系後來整合像生科系和生物教育的教授都合聘到該所。
最後:師大的校友網路和實習環境很強,全國過半的國高中校長都是台灣師大的校友。
   不論實習或教甄,均很有親切感,而且地處台北,能夠接受最多的資訊刺激。

縱使不得,也確認自己不適合走教師的路
省的日後把教職懸在心頭,日夜難眠。

揮揮衣袖,回頭當醫師就是了!

很多身旁的朋友,均已考取正式教師。然而考取反而是教職生涯中最簡單的一關。

因為擔任教師的苦樂是來自於責任感。
看見學生成長,感受到我們對他們的愛,那真是無比幸福
但發現學生墮落,或受限於家庭無法高飛,又對自己的無力感到痛苦

所以有泰半的人,在這段跌宕的適應期中失望;
但也有很優秀的人,更懂得如何穩住學生的舵。

所以工作到底是醫師好? 抑或教師好? 對於適合的人就是好!

只是選了就甘願,別後悔就是了!

而我呢?
說來也好笑。
走上講台後,卻因非常私人的理由,成了一般教育界的逃兵。

拿了短暫的粉筆,又回頭唸某間牙醫學系。
一邊當學生,一手在補習班當教師,也算安慰自己沒有遠離初衷。

有朋友覺得這是繞來繞去而惋惜,但套段師大的學長-小野的文字:

『人生沒有用不到的經歷。成功也好,錯誤的路途也罷!但這都讓我成為自己。』

注音符號與英語學習

2008年,甫從師大畢業。當時社會上有學者在檢討:國語的注音以及漢字,是戕害台灣孩子學習英語拼音語言的大阻礙,以致影響台灣國際化。
趙元任要是聽到此種言論,不知有何想法?

曾和在師大國語中心(Mandarin Training Center,MTC)外國朋友閒談,
他提到:
『一開始用注音學華語,感覺有點不習慣
但熟悉後,使用注音符號要發出較標準的音,卻比羅馬拼音來得容易多了!』

提倡反注音的那位學者,不知道是否學過語言學和第二語言習得這兩個專業?
但從他的文章中,我是看不出他有什麼相關背景.

放眼全世界,哪個語言能夠通行該地,是文化和地理區域的問題.和使用的拼音系統
並非最主要的關係。

譬如荷蘭人會說個4~5種語言是很平常的,因為他的地理位置在法德比盧和丹麥的交界
,自然熟練這些語言。

至於俄國同樣使用字母系統,但他的格變化遠超過德語和法語。
有6個格:主、屬、與、賓、工具和位格,另外也有上百種變化,但卻鮮少有聽過德國人或美國人很會說俄語。

但和我們一樣使用華語(中文)的對岸東北地區的人,雖然華語本身根本就少有格性變化,
而且也沒有複雜的變化性質,和使用字母系統又複雜的俄文可說南轅北轍。
但看看東北地區靠俄羅斯地方的人,不少人的俄語挺溜的。

為何如此?環境使然.

要是台灣沒有像曾是英殖民地的新加坡'菲律賓等,直接把英文納入國家語言,
或是直接和美英以及其他部分英語區的國家,密切到在日常生活都幾不可分。

那要台灣"所有"的人英語都要好,恐怕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
更非任意廢除注音符號可以改善的。 (不知道已故的趙元任先生,是否會同意我的看法)

話說回來,英語不好,其實和國家競爭力根本就無關。

何解?若是需要密切與外國接觸交換資訊的人,他的外語能力當然要好。
(而且更不只限於英語)

但如果生活中幾乎都不需要,那又何妨?

報考托福GRE的學子常常朝聖的台北美加補習班,裡面有位教授說過:
  
『-大家想清楚學習英語的目的是什麼?
    -如果是想增加國際觀,德語日語法語等也都很重要?
    -如果不會英語,在自己的國家不也能生活的很好?
    -請想清楚自己的學習目的,別用啥國際觀,這種一相情願的說法就一頭說我要
  學英語,甚至是我只要學英語.
  話說,你們生活在台灣,你們的中文有學好了嗎?
   -想想後,若沒有必要,你們現在可以去櫃檯退費。決定留下的,我們再開始上課。』